記者:趙客裕 行政院報導 行政院長陳建仁(18)日主持「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第3次會議時表示,「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已於今(2023)年2月核定發布,請各主協辦機關協力研發教材、教案、培訓公務人員,主動發掘單位自身案例,深刻自我反省與檢討,並運用公私協力方式積極推廣,以促進及深化社會溝通。另針對「整體推動轉型正義法制進度及規劃」報告案,亦請持續促進相關專業領域與公民社會之對話討論及溝通,並善用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等相關資源、以多元方式宣導推廣,以利立法推動。 陳院長於致詞時表示,2016年蔡英文總統執政以來,政府積極落實推動轉型正義,系統性啟動轉型正義工程,並積極銜接國際人權標準,一方面制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透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成立及提出總結報告,擘劃我國轉型正義整體工程的藍圖;另一方面,也積極持續推動追討不當黨產、開放政治檔案等政策作為,使臺灣轉型正義工程得以有系統性的全面開展。 陳院長指出,我國推動轉型正義7年多來陸續有具體進展,包含國家不法平復、受難者權利回復、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審定保存、政治暴力創傷療癒,以及政治檔案徵集保存、開放與研究,並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挹注各項轉型正義業務推動,核定發布「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公私協力並促進社會溝通的推廣。 陳院長表示,社會對轉型正義的認識與討論日漸增加,在人權外交、國會外交等場域也獲得國際的關注與讚賞,例如今年7月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頒發「民主服務獎章」予蔡總統時,即特別提及蔡總統推進轉型正義工作的成果。另外,德國「聯邦處理東德獨裁政權基金會」訪團於本(10)月初來臺,拜訪轉型正義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對我國以最高行政機關設置會報,督導部會推動轉型正義機制,也表達敬佩之意。 陳院長強調,目前推動的這些工作成果相對於受難前輩所承受的身心傷害及臺灣社會的深深期盼,一定仍有所不足,感念受難前輩陸續凋零,轉型正義任務刻正與時間賽跑,促轉條例的框架立法模式,與現今各部會分工落實的工作階段,也已有所不同。政府會持續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問題,推動轉型正義業務、完善相關法律和制度。陳院長請各機關同心協力、積極推動落實相關工作,並透過溝通對話使轉型正義工作順遂推動,促進社會和解,鞏固臺灣的民主價值。 隨後,陳院長在聽取教育部「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實施成果報告後表示,「轉型正義」對於戒嚴長達38年的臺灣人民來說,普及「轉型正義教育」有其必要性,具有積極向國民確認人權與法制價值、承認與平復過去人權侵害的不正義,承諾永不再犯的功能,是我國推動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基礎工程之一。 陳院長指出,「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於今年2月核定發布,由教育部主責,各主協辦機關積極配合,協力研發教材、教案、培訓公務人員,並進行社會溝通。陳院長請教育部針對上述推動成效優良之單位研議獎勵機制後陳報行政院;另針對起步較慢之部會,請積極與教育部配合進行相關培訓及宣導工作,並請羅秉成政務委員持續追蹤相關規劃及成果。 陳院長強調,國家轉型正義教育針對軍事、警察、情報及司法等特定專業人員部分,應著重發掘單位自身案例,並深刻自我反省與檢討,才能真正提升道德力量,避免重蹈覆轍。院長也指示將上述事項列入未來評核「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推動績效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並期盼下次會報能呈現相關具體成果。此外,陳院長也提醒各相關部會在進行社會溝通時,應多加運用社區大學、民間團體等資源,透過公私協力的方式共同推廣轉型正義教育,以更活潑、更多元創意的方式促進及深化社會溝通,讓轉型正義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針對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整體推動轉型正義法制進度及規劃」報告,陳院長請相關部會及人權處配合相關法制作業,促進相關專業領域與公民社會之對話討論及溝通,並善用促轉基金等相關資源、以多元方式宣導推廣,以利立法推動。陳院長提到,明(19)日提送行政院會討論的《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特別要請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及社會各界充分溝通,俾利修法順利;其他法案亦將賡續分階段推動,請人權處及各機關持續與各界溝通政策方向、化解疑慮,致力於蔡總統任期內完成相關修法及立法工作。 陳院長進一步提到,就現階段不待立法即可先行推動之事項,如已審定不義遺址的保存活化、潛在不義遺址調查、威權象徵處置之協調輔導、轉型正義教育之推動落實,以及政治檔案最大程度開放應用,並確保檔案當事人隱私等,請各主管機關於權責範圍內積極推動。如有需跨機關協調處理部分,請即時提出,並請羅秉成政委及人權處全力協助,以利轉型正義各項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