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昨(18)日14時許,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接獲游姓女子電話報稱與胡姓男友駕車行經市政南一路近河南路時,遭何嫌自後方追撞停駛,並朝左前車門開2槍後駕車逃逸,造成胡男左膝及右腳踝遭受槍傷(無生命危險),隨即駕車返回北部就醫。第四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由臺中市刑大派員支援,擴大調閱CCTV鏡頭,迅速鎖定涉案車輛北上竄逃。
經初步了解,雙方均活動於新北地區彼此熟識,因先前何嫌曾向胡男借車,惟不慎毀損其車輛,雙方因車輛修理費問題談不攏,胡男心有不甘糾眾毆打何嫌,致何嫌懷恨在心,因此結下樑子。何嫌於18日從胡男女友IG限時動態發現其南下臺中旅遊,並入住汽車旅館後,心生報復即駕車南下於旅館外守候,趁兩人退房駕車離去時一路尾隨,行經案發地點故意伺機追撞,再下車朝胡男車輛開槍;何嫌返回新北自知法網難逃,攜作案改造手槍1枝及11發子彈至新店分局投案,全案依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本案特別感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協助,警方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不法行為危害本市安全與安寧,秉持有案必破並迅速偵破,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警察用心、市民安心」,以維護市民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