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麗華報導)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於112年10月18日2時許,接獲民眾陳男(27歲)報案,稱於17日22時許在光復路一段與人糾紛遭毆打,經鳳山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派員了解,本案為男女感情糾紛案而引發,被害人陳男與張女(25歲)為飲料店同事關係,卻引發郭男(28歲)懷疑兩人產生有曖昧關係,一時氣憤下,郭男遂夥同梁男(27歲)駕車至鳳山區光復路一段找被害人理論,遂載走陳男,行車至大寮區水源路時,郭男與陳男雙方發生口角,郭男遂徒手毆打陳男後,並將陳男留在原處,即與張女、梁男駕車離去。
案經鳳山分局專案小組,積極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於10月18日12時許,在鳳山區中山西路將梁男查緝到案,另持續追緝郭男到案中。全案偵訊後,已將梁男依刑法傷害罪及妨害自由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亦呼籲,民眾面對感情糾紛,一定要理性看待,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發生,一旦發生暴力,警方務必嚴正執法,以淨化治安,安定社會人心。
警方迅速將梁男查緝到案。(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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