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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投訴學校禁禦寒衣物外穿 竟遭新北市府函送地檢署偵辦 青民協批:濫用司法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學生投訴以社群版名義發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希望新北教育局調查中山國中違反教育部「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的情形,並督導學校改善。學生向檢察官表示「會使用公司這二個字,靈感來自於五月天之前出了一張人生無限公司的演唱會專輯,獲不起訴處分。 新北市中山國中去年底有許多學生在學校社群交流版中「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發出貼文,主要內容包含學校「要求學生帽 T 帽子必須塞到上衣內、不能外露」,「禁止學生外穿禦寒外套」、「限制學生髮式不染、不燙」。 沒想到在半年後,該社群版管理學生收到新北地檢署的傳票,竟是新北市政府將投訴學生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新北市政府認為學生違反公司法第 19 條第 1 項「未經設立登記公司名義經營業務罪」。 在檢方偵訊過程中,學生向檢察官表示「會使用公司這二個字,靈感來自於五月天之前出了一張人生無限公司的演唱會專輯,粉專使用這樣的名稱,主要是知道公司法並沒有股份無限公司這樣的類別,粉專並沒有要以公司來經營業務,目前粉專也已將公司二字移除。」 近日,學生收到新北地檢署偵結作成「不起訴處分」,檢方在不起訴書中強調「實務上並無所謂股份無限公司之公司種類」、「難僅因被告經營之臉書粉絲轉頁名稱有公司二字,逕認其有何違反公司法之主觀犯意」,而作成不起訴處分。 遭告發的社群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匿名版」發出公開聲明強調,「強烈呼籲各級行政單位依法行政,若有應修正之處當從善如流,而非以刑逼民、官官相護。面對公部門此類『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的態度,我們將持續致力於弭平校方與學生之間的不平等權力關係,並感謝各界的支持與使用。」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認為「學生以股份無限公司為名經營匿名版,並非公司法規定的公司類型,且提供匿名平台讓學生發表意見,完全無涉任何營利業務,明顯不符合公司法第 19 條的構成要件,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如詢問府內法制單位,就明確能得知無法構成,卻仍將學生函送地檢署。」 青民協強調,「新北市府的作為明顯是濫用司法資源來恐嚇、報復陳情學生,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意旨,可能讓學生未來在向政府提出申訴、陳情時,產生寒蟬效應。新北市府要做的應該是盤點新北市還有多少學校違法,並盡速督導學校改善,不應再以函送地檢署的手段,來規避自己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 青民協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tw.tyad/posts/653831570223574 一一以下空白一一
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匿名版聲明:https://www.instagram.com/p/CydiGAmvf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