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高房價時代,想獨自買房不易,因此許多人考慮找隊友一起買房,近日就有一名男網友抒發「女友爸媽不斷介入買房」心情,由於長輩干預,使他們錯失好物件,最後還換來一句「你付租金住吧」,讓他瞬間心死不知如何面對女友。
男網友在Dcard上發文,與女友感情長跑8年,開始考慮購買屬於兩人的窩,他月薪5.5萬,女友則4.5萬,雖然比她多出1萬,但原生家庭有負債加上還要償還學貸,手邊僅有約20萬現金。因此兩人協議由女友付頭期款,他負責扛下所有房貸,並自願讓房子登記在女友名下。
起初兩人一起看房,對未來充滿想像,感到非常興奮與期待,「有種一起規劃人生大事的感覺」,直到女友爸媽開始介入,會提供一些意見,好幾次兩人非常喜歡的物件就這樣硬生生被擋下來。他想女友一直以來都會把賺的錢全額上繳家裡,需要多少生活費再由爸媽匯款,加上由她支付頭期款,爸媽幫忙把關也是好的,但沒想到後續演變成女友爸媽嫌棄兩人的看房標準、改勸購買其他物件,而女友也會聽話照做。
某次,女友爸媽直接告訴女友,「不如由我們在家裡附近買給妳,妳男友付租金住吧!」,此番話傳到他耳裡,瞬間感到失望沉重,好像自己是不必要、多餘的人,而女友卻甘願讓爸媽的想法,凌駕於兩人的決定,為此兩人大吵一架,他不禁擔心這會是未來常態。他也說,自己再也不期待買房,朝七晚十埋於工作中,只希望能趕快多存點錢,「但那種難過與失望的感覺還是一直沒有過去,我也漸漸不知道如何面對女友,我該怎麼做?」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起大批網友湧入討論,部分人同情他境遇表示,「女友超雷超媽寶,拜託你出錢也要有你的名字」、「她自己的父母要自己坦,跟坦不住的媽寶結婚你會很慘」、「之後如果與家人有紛爭,難想像她會站在你這邊想」。
但有些人持不同觀點,認為買房的資金能力不足、未婚變數多,站在女友爸媽立場可以理解,「問題出在你本身有負債,根本沒能力買房,也還沒結婚,卻硬要一起買,還想拿她父母的錢,那當然就出錢的最大啊」、「女友父母的意思就是還沒結婚,不要跟男友一起買房。錢不夠爸媽給妳,但跟男友沒關係」、「如果是我女兒,在有錢的前提下,我也寧願買一間給女兒住就好,不太希望跟你共同持有,八字都還沒一撇,分手還要分產很麻煩」。
網友也建議,「勸你轉個念,女方出頭期,至少少奮鬥5年,且就你薪水付全額貸款太吃力」、「還沒結婚不要搞什麼一起買房,想買房就自己全權負責」。
關於情侶合購買房問題,睿均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游嵥彥表示,不動產以登記名義為所有權人,即有處分不動產權力,房產售出後歸屬於登記人,至於雙方內部當初是如何協議,容易產生糾紛,「親兄弟都明算帳了」,縱使當時感情恩愛,但一生變故,常見就是開始爭吵贈與或借名登記。所以一般建議雙方擬定投資協議(契約)書,白紙黑字寫明一起合資購買不動產標的,甚至未來如果出租,可依照出資比例分潤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