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今早10點53分,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檳榔路口前,發生一起汽車駕駛未禮讓行人的交通事故。轎車駕駛左轉疑未注意到斑馬線上有人在走,竟毫無減速的直直撞上,所幸被撞女子仍意識清醒爬坐起來,險些被右前輪輾過去。警方將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第44條4項開罰,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緩。
▲駕駛疑似沒看到行人,直直撞上。(圖/警方提供)
從警方提供的畫面可以看到,57歲女駕駛著一輛自用小客車,在她打算從檳榔路左轉進入北新路一段,朝碧潭橋方向前進時,沒注意到前方斑馬線上有一名65歲林女正在過馬路,就這樣直直撞上,所幸林女被撞倒後跌坐在地並無向後躺下,否則右輪輾過去後果恐不堪設想。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將傷者林女送往新店慈濟醫院,經醫院的初步檢查顯示她手腳多處擦傷,右腳骨折;肇事的汽車駕駛人沒有酒駕情事,但相關事故責任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將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第44條4項開罰,「汽車駕駛人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3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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