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因應近期豬肉標示不實的情形,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月啟動專案查核餐飲業者使用豬肉的標示,累計已查核83家;並查獲「鍋台銘」等3家業者未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三顧茅廬林口文化店等4家業者豬肉的原產地標示不實,並依法開罰及公佈違規業者名單。
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月啟動專案查核餐飲業者使用豬肉的標示。(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指出,3家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的業者,分別為八里區「鍋台銘(鼎記企業社)」、新莊區的「饞食商行」的豬肉原料產地為加拿大,林口區阿洪廣西螺絲粉的豬肉產地為加拿大;此外,好市鍋鶯歌國慶店、鍋潤發三峽店的豬肉原料產地為加拿大,但業者卻標示台灣,另三顧茅廬林口文化店、泰鍋古藝三峽北大店的豬肉原料產地為台灣,但卻標示加拿大、西班牙。
衛生局簡任技正劉君豪表示,未標示豬肉的原料原產地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的規定,依第47條第10款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違反同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針對「新興冷凍」及「瑞騰國際」2家涉虛偽標記豬肉原產地的違規產品,曾出貨至新北下游餐飲業54家,經查現場皆已無案內批號違規的肉品;此外,經稽查詳細比對資料,這些業者並不知情,為產地標示不實的受害者,同時也不符消費者保護法公告店家的規定,故未公布下游餐飲業者的名單。
劉君豪呼籲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的規定,並保存食品來源及流向憑證以備主管機關查核,並不得為不實的標示或廣告;衛生局持續定期與不定期的執行稽查,違規者將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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