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網路巡邏發現有民眾於地方社群臉書張貼一張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並引起網友對警方執法作為多加討論。
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員警9月20日凌晨1時40分許,巡邏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沿苗栗市英才路行駛有車行不穩跡象,且左轉自治路時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旋即將該車攔停,與其對談中發現駕駛范男(23歲)散發濃厚酒氣,經以酒精感知器檢測有酒精反應,警方當場欲對范男實施酒精呼氣測試,惟其堅持不願實施酒測,員警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惟後范男非但不願配合且多有非理性行為,並有蹲坐於路上飲酒等危及己身及他人往來交通安全舉止,且時值深夜時段已妨害附近住戶生活安寧,經警方ㄧ再勸導不聽,始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製單告發。
警方呼籲時值秋季,食飲補身含有酒精成分者切勿駕車上路,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也應遵守相關道路交通規則,酒後亦應注意己身言行避免失序而衍生事故,大家一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及居家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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