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於112年10月1日12時30分許接獲被害人林女報案,表示放在後昌路家門前2張椅子遭竊取,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3小時內鎖定身分通知到案,詢後依竊盜罪嫌函送臺灣橋頭地檢署偵辦。
林女表示2張遭竊椅子總價值約新臺幣1600元,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竊賊為一名中年禿頭眼鏡男子,因以腳踏車為代步工具犯案,第一時間無法鎖定車牌以車追人
。
但由於外型特徵神似電影中「火雲邪神」,在員警鍥而不捨擴大調閱監視器並挨家逐戶查訪後,迅速釐清犯嫌身分,於3小時內通知61歲陳男到案說明,陳男坦承竊取,以為椅子是民眾不要的,就拿去回收場變賣。
楠梓警分局呼籲,撿拾回收物前應先經過物主同意,莫因物品外觀老舊而逕自拿取,此舉恐觸刑責。
同時呼籲民眾勿將自家財物隨意丟置屋外,應加強管理以防遭竊而受損失。
圖文由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