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賓報導)臺南市政府為延續陽光電城3.0計畫,積極推動陽光公舍、陽光屋頂、陽光社區、綠色廠房等再生能源項目,並考量能讓本市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需求 (意願) 之公、私部門能有更多元的選擇,續辦「112年度臺南市太陽光電優良廠商甄選活動」。
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於112年2月份公告首批3間太陽光電優良廠商名單 (賽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昱鼎能源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統益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本市有太陽光電設置需求 (意願) 之公、私部門參考洽談。統計至112年9月份為止,已完成簽約7案,預計設置容量為1,408.105瓩,另有32案現正洽談中,預計設置容量為6,107.585瓩,希冀透過本次續辦太陽光電優良廠商甄選,以利公私部門能更快速且更有多元性的選擇,找到適合之光電業者協助進行太陽光電設置,相信對臺南推動屋頂、停車場及風雨球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將有所助益。
經濟發展局長林榮川表示,本次的太陽光電優良廠商甄選為求其公平性,故仍延續前次甄選辦法規定,要求申請廠商需檢附其再生能源之設置容量實績累計應達2,000瓩以上之證明、曾獲頒國內中央、地方政府、民間機構舉辦之近5年所認定之優良事蹟或獎項、其他專業認證、營運管理計畫、相關配套措施等,並要求一定太陽光電回饋金比例回饋予出租人 (單位),此做法能為公、私部門進行初步把關施作品質,以作為評估委託設置之考量因素。
本次甄選計畫於112年7月12日公告,至截止收件日止共計有3家廠商提出申請,經第一階段書面要件審查後,合計有2間廠商進入第二階段綜合甄選,後於9月6日辦理甄選委員會,由府內外甄選委員逐一檢視申請廠商之公司能力及健全性、優良事蹟或獎項、技術規則、營運管理、相關配套措施等項目,最終甄選出2家符合資格之太陽光電優良廠商,分別為聯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盈光電有限公司 (廠商排序係依申請順序)。
經濟發展局進一步表示,後續公、私部門若有需求,皆可參考此太陽光電優良廠商名單及租賃契約書範本,再自行依需求與太陽光電優良廠商洽談評估,共同打造淨零碳排的典範城市。
臺南市政府為延續陽光電城3.0計畫,積極推動陽光公舍、陽光屋頂、陽光社區、綠色廠房等再生能源項目。(台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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