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左營分局於112年9月23日0時9分,獲報在左營區文科街上發生命案,分局非常重視,立即派遣偵查隊及轄區博愛四路派出所員警趕赴處理。
現場經瞭解,係54年次李母與女兒(87年次李女)發生口角,因李女不讓李母進屋,李母一氣之下,竟跑到附近一家超商前,撥打公用電話謊稱自宅發生命案。
現場經瞭解,係54年次李母與女兒(87年次李女)發生口角,因李女不讓李母進屋,李母一氣之下,竟跑到附近一家超商前,撥打公用電話謊稱自宅發生命案。

因李母之前無謊報紀錄,員警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1項4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之規定,當面勸阻李母不得再犯,另依職權通報家暴案件。

左營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濫用110報案電話或謊稱發生刑案,如經勸阻不聽,警方一定會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法院裁處,以免影響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圖文由左營分局
博愛四路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