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有民眾開心買下房子後,在處理戶口問題時,才發現有陌生人的戶口還登記在新住處,對此,戶政事務所仍建議積極處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崩潰發言「買房真的不是開玩笑的」,稱今年8月買了中古屋,近日全家遷戶口竟然發現房子裡有「陌生男子」,一問之下才發現該男是原屋主的前夫,當時交涉的夫妻也非他,錯綜複雜的關係令人超傻眼;後續戶政人員表示,該男子不住那邊也不認識,只要不接受他的任何信件,戶政將會強制遷出。原PO感嘆買房一定要問清楚後續問題,不是交屋後就沒事。
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急忙安撫之餘,也意外歪樓,有人說「強制遷出就好,小事一件」、「遷戶籍這件事真的很容易被遺忘」、「拿房屋權狀去戶政機關申請將他強制遷出就可以了」、「這很正常,掛營登的也要小心」、「沒這麽嚴重,就前屋主買時沒遷出,仲介沒提醒前前屋主,或是失聯很久聯絡不上」;還有人開玩笑說道,「仔細檢查一下天花板」、「也有可能已經成為地基主」、「寄生上流喔」。
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民眾發現設籍在自己家中的可能有其他親戚朋友,或是戶籍地未遷出的現象相當普遍,往往是為了學區、補助等。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秘書范蕙華說明,戶口有完全不熟的陌生人難免令人焦慮,若民眾遇到上述情形,可以嘗試聯絡前屋主,要求主動遷離;前屋主消極或沒時間處理,當事人則以目前是房屋所有權人的身分,攜帶房屋所有權狀正本、所有權人身分證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即可,經人員查明屬實後,就能執行「逕遷」。
范蕙華還建議,值得注意的是民眾切勿以為該狀況太普遍而遲遲不處理,恐因此影響日後申請自用稅率、土地增值稅的權益,被戶政事務所誤認有出租或營業行為,導致多繳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