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928 17:49:27)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依「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之遊樂設施區投資經營」契約,於112年9月28日由屏東分署楊瑞芬分署長代表與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陳協同董事長共同簽訂「墾丁夏都沙灘酒店」營運管理合約,本次為第四次續約,期間自112年10月1日至120年9月30日為期8年,雙方正式邁入新一階段的委託關係。
林業保育署與夏都公司為了提供民眾更高品質的旅遊住宿設施,從87年起以帶動墾丁周邊地區永續發展的目標共同努力,期間更渡過了新冠疫情的旅遊低潮。最近一期的契約(104-111年)夏都公司營運績效良好,為國庫貢獻近2.4億元的收入,也提供了132萬名住客優質遊樂體驗,同時更為在地創造160個工作機會,因此獲得優先續約權。
夏都公司在營運的期間,針對空氣品質、噪音振動、交通、地面水、地下水、海域水質及陸海域生態等均持續執行環境檢測,也立下在113年取得旅館業環保標章的目標,以響應全國的永續發展目標。
新一階段的委託期間,夏都沙灘酒店也將持續每年為國庫進帳近3千萬元,更賡續為在地創造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此外,夏都公司更透過「社會公益回饋計畫」,每年提撥年度總營收的千分之1投入地方公益及生態環境教育,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期盼下一個8年,林業保育署及夏都公司將持續發揮公私協力,共同為優質自然旅遊及在地產業發展願景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