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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毓蘭》2年內2度火災 政府卸責兼甩鍋?!

愛傳媒/ 2023.09.28 05:30

游毓蘭》2年內2度火災 政府卸責兼甩鍋?!

游毓蘭》2年內2度火災 政府卸責兼甩鍋?!

    【愛傳媒游毓蘭專欄】明揚公司2年內2次相似原因的工廠火災,平均每天發生1件以上的工廠火災究竟為什麼?金管會應可以保險方式來協助防災與減災!

    22日,明揚公司大火,持續28小時,造成9人死亡與逾百人受傷。但經濟部甩鍋,屏東縣政府卸責,我們要如何減少工廠火災發生,降低災害所造成的生命與財產傷亡,及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我在財政委員會中,針對以保險方式來協助建構消防安全問題,向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提出質詢。

    根據經濟部統計,111年至112年5月,工廠火災總計發生577次,全國各地工廠平均每天都有1件以上的火災發生。然而,中央現有法令並未強制企業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雇主責任險」及商業火險所附加的「第三人責任險」等保險,任由企業將內部成本轉嫁到消防人員,甚至整個社會上。

    消防安全包括「法定安全」、「可接受安全」與「絕對安全」三種,但長久以來國內企業多數只求符合「法令安全」的低標,並未如台積電等高科技業者積極引進國際包括FM、UL等更高標準的風險管理機制,來協助建構包括防火管理、消防安全設備、危險物品管理、消防避難與救援等規劃,也加劇公共安全的隱憂。

    而明揚公司在此次大火前,在110年就已發生過因「堆積粉塵蓄熱引燃」所引發的火災,代表問題存在已久卻始終未被重視和解決。當美國聯邦與各州,都可以用稅賦減免等方式作為誘因來鼓勵企業主投資、設置減災設備時,經濟部、屏東縣政府的卸責及不作為,更是造成此次火災的重要原因。

    對此,我認為,金管會應可透過要求企業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雇主責任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方式,讓企業承擔起應有的責任,保險業者並可藉此要求企業投資減災、防災設備。此外,金管會可協調保險公司以其企業社會責任,聘任具有消防公安的專技人才,協助企業建構消防安全。但更重要的是,企業應真正落實應有的社會責任,引進更高標準的防災與減災作為,避免重大火災悲劇再次上演。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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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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