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傳出一起愛情糾葛案,36歲的魏姓男子與已婚人妻交往,當他得知人妻無意離婚,且想要與他結束關係時,他一氣之下對人妻施暴,還打電話、傳LINE逼迫對方的丈夫離婚,最終魏男被依《傷害罪》判處罰金8000元,另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 魏男不滿人妻提出分手,憤而打電話、傳訊息恐嚇對方的丈夫離婚。(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魏男明知女方已婚,仍與對方交往,後來人妻表明自己無意離婚,並向魏男提出分手,引起魏男不滿,今年4月4日跑到人妻的住家樓下談判時,徒手拉扯和推擠人妻,導致對方左肩、左上臂、右前臂、左小腿、左大拇指出現瘀傷和疼痛瘀血。
沒想到,魏男不肯善罷甘休,於隔天凌晨5時許打電話恐嚇人夫,若不與人妻簽字離婚,他將對夫妻倆的家人下手,放話「我如果在暗你在明,怎麼防都防不了」,接著又傳送LINE訊息嗆聲,「你等死吧」、「1小時後命案絕對提到你」,同時附上人妻的不雅照片威脅,夫妻倆擔心受到傷害,只好讓同住家人前往親戚家暫住,之後也不斷變換停車地點、留意出入環境安全等,最後夫妻倆無法忍受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嚴重受到影響,才決定報案求助。
台北地院認為,魏男不能克制情緒、理性處理感情糾紛,反而做出傷害、恐嚇及跟蹤騷擾犯行,不僅造成人妻受傷,也讓夫妻倆生活在恐懼之中,行為實有不該,考量他坦承犯行,依傷害罪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8日,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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