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一名6旬黃姓男子5月初從彰化騎乘機車到高鐵台中站附近,將機車停在附近停車場後,便搭乘高鐵前往北部探望家人。日前返回台中時前往取車,卻四處都找不到自己的車,急忙向員警報案,員警從附近6處停車場中,用這招一同協尋他的愛車。
由於停放時間過久,黃男始終想不起來停放位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警員林曉薇先安撫黃男焦慮不安情緒,耐心地詢問黃男,該停車場距離臺中高鐵多遠的路程、停車場為人工收費還是投幣付費及停車場的整體結構設計並開啟Google地圖,請黃男回想停車周邊環境,黃民這才想起是停放在新烏日火車站對面的露天停車場。
員警立即聯繫該停車場,經查詢系統資料,確認該機車確實停放在裡面。經警員洪瑞鴻、謝旻庚到場逐步搜尋,依據陳男所提供的機車號碼,在100輛機車中花了10分鐘,最後在另一方向的停車格發現黃男機車。
原來黃男到達高鐵站後,將機車停在與高鐵共構的台鐵新烏日站該側附近停車場,再從火車站穿越至高鐵搭車,返回臺中時卻又從高鐵出口離開,導致方向錯誤,連續找了5個小時都找不到機車,見到愛車之後鬆了一口氣,頻頻向員警道謝,並讚賞高效率的協助。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表示有時記憶並不可靠,民眾停放車輛,可能因停放時間較長,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建議可透過手機拍照留存的方式,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或附近門牌,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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