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秉儒》軍隊薪事學問大?想多拿軍餉請轉服?
【愛傳媒楊秉儒專欄】我服役的那個年代(民國79年~81年),當時的各部隊兵源仍以徵兵制的義務役士兵為主,部隊裡缺的是排級、班級的基層軍、士官。除了各部隊以士官隊、幹訓班自行訓練下士班長,以及士官學校正期班畢業的常備士官之外,當年國防部就搞出了所謂的「宣導轉服領導士官」,同意轉服領導士官役的義務役士兵到士校受訓半年,結訓後以中士任用,服役3年(陸二特轉服領士是服役3年,陸一特轉服領士是服役4年)。這與國防部為了基層尉級軍官不足,搞出來的「官預四年半」是類似的機制。民國80年代,不要說士官,連基層軍官也已嚴重短缺,維繫基層的,竟由一群服役滿一年的「老兵」在支撐;不管是「領士」還是「官預」,都是為了應付這種窘境而衍生出來的。而在這之前,陸軍歷經長達三十多年的「三角輪調」,一直到民國75年「陸鵬案」結束,本、外島部隊停止輪調,全面改為志願役軍官、士官的個人輪調,但這也造成基層單位志願役軍士官如走馬燈一般來來去去。一個義務役阿兵哥,從下部隊到退伍,短短兩年時間,換過3個連長,10個輔導長、副連長、排長,是很普通的事。部隊訓練不上軌道、志願役軍官歷練不足即已高升、「學長制」、不當管教等種種問題,其實都與基層軍士官員額與經驗的不足,有著密切的關係。
現在回過頭來說說「宣導轉服」這件事。在當年的軍隊裡,所謂的「宣導」,通常都是「胡蘿蔔」與「棍子」並用。當年我還在關東橋受新兵訓的時候,自然也遇到「宣導轉服」,連上長官一開始是「動之以情,誘之以利」,好話說盡。當年的二兵軍餉是一個月新台幣3,600元(另支副食費新台幣450元)轉服領士後,薪餉馬上跳十倍,一個月新台幣35,000元以上,簽個三年半,退伍領百萬,水電半價,軍公教福利社買東西便宜(這個時候絕口不提你簽下去就要輪調外島)。只要有意願簽下去,馬上放你一天懇親假,拿同意書回去給家長簽名蓋章。連長還特地辦理懇親說明會,向連上新兵家長宣傳轉服領士的好處。可是,當業績不理想,尤其是那幾個當初滿口保證會簽下去,騙到一天懇親假回家,卻什麼都沒簽成的弟兄們回到連上後,「加強磨練」的棍子就揮下來啦!棉被操、大地震、跨海大橋…等黃埔十道大菜開始輪番上陣。
等到我結束新兵訓練,被成功嶺302師虎威士官隊挑中,三個月士官訓結訓,正式掛階成為下士教育班長,下部隊開始帶兵;原本前面兩任連長對於「宣導轉服」都是採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態度,沒有採取操兵的方式強迫新兵意願;可是第三任連長的作風就不一樣了,當時接訓的那一梯次新兵,主要是彰化、雲林、嘉義一帶的中部兵,他一開始就先把「加強磨練」的棍子揮下來,要我們這些班長在部隊就寢前,把全連新兵操到不成人形後,才要我們把班兵各自帶開,好好「宣導」一番。
當時身為參三作戰士的我,把自己的九名班兵帶到自己的參三小庫房之後,先派一個阿兵去門口把風,掏出了一包白長壽,讓他們有抽菸的自己拿。等到這幾個被操到火氣都快爆發的新兵情緒緩和下來之後,我只是這樣告訴他們:「班長跟各位一樣,當兵嘛!就當這是我們欠國家兩年的債,還完了,從此海闊天空。未來的人生還是自己的。班長不會騙你說轉服領士有多好,畢竟兩年跟四年半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如果你們覺得,簽下去,一個月薪水可以漲十倍,三年退伍後還有百萬退伍金可以拿,有一筆錢可以做做小生意,開個店或是擺個攤子,那是一個選擇。可是,如果你已經有老婆,有小孩,或是你想要繼續升學念書,或者家裡的田地、生意等著你回去接手,或者你另外有自己的人生規劃,那麼班長絕對不會勉強你簽下去;因為這是你自己的人生。」
然後咧?然後我這一班的業績當然掛零,然後我就一路當黑卒到退伍啦!
最近看了新聞報導,2023年12月公告一年期滿之後,國軍將自2024年1月起開始徵集2005年(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入營服役一年。因應部分主戰部隊「編現比」始終「未達標」(就是缺兵啦!),國防部向一年期義務役士兵,開出另可支領六項加給的待遇,希望藉此吸引義務役士兵加入以志願役為主的主戰部隊,將主戰部隊下士及士兵編現比補充到85%。
國防部表示,義務役人力補充優先以守備部隊為主,並支援民防任務,但主戰部隊需求及缺員也可補充義務役。役男在結束為期8周的入伍訓練後,可依據入伍前所學的專長技術及考取的證照,參加國軍部隊所需要的專業專長遴選,未參加專長遴選的役男,也可依個人志趣,選擇本、外島主戰部隊服役。規畫各單位下士及士兵編現達85%,即停止義務役人力補充,後續需求由志願役充實。簡單來說,就是宣導轉服志願役啦!
目前的四個月義務役,二兵薪資為新臺幣6,510元,而志願役士兵薪資,二等兵待遇新臺幣35,320元、一等兵待遇新臺幣37,040元、上等兵待遇新臺幣38,770元(以上待遇包含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保險、退撫、主副食及健保等費用,所以實際能領到的根本就沒有帳面上看到的那麼多;而自2024年起延長義務役的役期為一年後,民進黨政府又承諾要將義務役二兵薪資從新臺幣6,510元調漲至新臺幣26,307元(含軍人保險、健保與膳食費)?這我就看不懂啦!如果之前役期四個月的義務役二兵薪資新台幣6,510元與志願役二兵薪資新臺幣35,320元相比較,差距至少超過五倍,這種情況下宣導轉服志願役,可能還有點希望;可是2024年1月1日之後,義務役二兵薪資如果真的調漲到新台幣26,307元,那跟志願役二兵薪資新臺幣35,320元根本差不到一萬元,你們偉大的民進黨政府就這麼有自信,那些心不甘,情不願,要比別人多數6個月饅頭的義務役役男們會為了這區區一萬塊不到,而自願投入主戰部隊?你們要買這些役男的命,也多少提高你們的誠意吧?
當年我們志願役剛入伍的一般兵被「宣導」轉服領導士官志願役,到頂也就是士官階級退伍,當年喊出來的就是月薪俸可以從二兵的月薪俸新台幣3,600元調高到三萬五,再加一筆百萬退伍金;現在的被遊說轉服志願役,怎麼月薪俸依然是三萬五這個水準?三十多年過去了,國家買你這條命,就只值這個價錢?你自認你的人生就只值這個價碼?你打算在軍隊裡待到幾歲退伍?退伍之後要怎樣再度融入社會?除了拿槍打炮…,不對,是開炮,其他什麼都不會的你要靠什麼謀生?拿退伍金開早餐店?開計程車?還是當「吳柏毅」、「傅胖達」?這個算盤划過來划過去,怎麼算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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