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台北地方法院25日首次開庭,高的國會辦公室3位前主任出庭應訊時都認罪,3人皆稱自己只是勞工,沒有選擇空間,其中,綽號「小兔」的黃惠玟相當在意檢察官陳述起訴意旨時,提到和高虹安謀議,特別向法官強調「我只是一個員工,都是高虹安決定。」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25日首度開庭,高虹安辦公室3名主任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全都坦承犯行。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高虹安案最重要的就是「王郁文」,因王郁文是被起訴的4名助理中,唯一還沒有「認罪」的人。
「小兔」黃惠玟在偵辦期間,備受關注,因她交給檢調的「小兔帳本」詳細記載所有款項收支、流向,等於壓垮高虹安最後一根稻草。
法院審理時,檢方先陳述起訴意旨,法官詢問3名被告對起訴內容是否有爭執,問到黃惠玟時,她對於檢察官陳述時提到「黃惠玟建議高虹安」等語,相當在意,特別向法官強調,「我只是員工,沒有和高虹安謀議,都是高虹安決定。」
黃惠玟委任律師表示,勞工沒有選擇權,尤其雇主是有頭有臉的立委,受雇者只有選擇聽從指示,不是共犯關係。
檢方請法院審酌,黃惠玟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及提供事證,陳奐宇及陳昱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