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在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442號前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遣交通分隊員警前往查處。
案經查處,係邱男(88年次)駕駛普重機車沿中清路一段慢車道往太原路二段方向直行時,駕駛不慎而前車頭碰撞路邊併排違規停放之自小客車(熄火、人不在車上)後車尾肇事,現場僅邱男胸口撞傷及手腳擦挫傷、自行就醫,機車駕駛邱男經呼氣酒測無飲酒之情事,現場無路口監視器,正積極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釐清,詳細肇事原因轉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中市警二分局表示,呼籲民眾用路人行車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另併排違停嚴重影響交通順暢及讓自己荷包失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原始新聞來源 荷包失血》併排違規停引發車禍|警籲行車應注意車前狀況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