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邢雲/台北報導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8420)22日發生爆炸,導致上百人傷亡,其中有4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火勢延燒到今天上午還沒撲滅。一名網友昨晚在PTT上發文,指控這家工廠是「血汗工廠,強迫加班」,並轉貼Google評論區留言,稱該公司前員工都留1星負評。此外,2011年一份判決書也提到,廠內充滿粉塵、刺鼻氣味,讓員工超時工作等。
昨晚明揚國際發生爆炸並導致嚴重傷亡後,原PO分享明揚國際Google評論,許多前員工似都留下一星評論,整體評分僅2.9分,指控內容不乏環境惡劣、超時工作,並稱該公司是「爛死人的公司,薪資底,環境髒亂且都是粉塵,塗裝部都是有毒漆味,新進人員都只有被欺負的份」。
此外,評論還包括「新人體檢費絕對不會退給你,千百理由不給你簽正職員工所以不退,不建議您去當血汗工,你若想去吸噪音吸粉塵就去吧」、「爛到爆根本就是在欺負員工!強迫加班,星期一至星期六都加班」、「壓迫感使新人逼迫上班,加班12小時,辛苦到我手都要開刀做手腕治療,還不讓我成正職。」
此外,根據屏東地院2011年一份判決書指出,5名員工控訴明揚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情形嚴重,要求明揚給付資遣費獲准。該判決書說,前員工指控明揚工廠內是「充滿橡膠粉塵、高熱、強鹼、刺鼻氣味及重機械等對身體健康有危害之虞之場所」,且公司每年不免發生100件以上,甚至高達140件大小不等工安事件。
據知,當時明揚國際在抗辯中指出,指控方員工在公司任職5年,從未對超時加班異議,直到離職才向勞工局以遷廠為由提出資遣費請求,在知道遷廠是合法理由後,又轉而用其他理由要求資遣費。不過法官認定5人超時工作是事實,且要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合理,判明明揚國際應賠償。
爆炸導致上百傷亡,也讓明揚國際的黑歷史曝光。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發表聲明抨擊說,明揚雖自稱幸福企業,還是上市公司,去年營收跟獲利甚至還創歷史新高,但從紀錄看,卻是一間劣跡斑斑,充滿違法紀錄的血汗工廠。
從勞動部網站查詢可知,明揚2017年至今共4次違反勞基法,總計挨罰30萬元,也因違反職安法被罰過2次,呼籲政府徹查,對明揚發動職安衛和勞動條件檢查。
這是繼2018年桃園敬鵬工業大火造成6消防員殉職後,再次發生化學工廠火災造成多名消防人員殉職及工廠勞工死亡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