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員警於9月19日15時許執行勤務時,發現黃男(35歲)搭載女友騎乘機車
,於三民區自立一路未依規定兩段式待轉而予以攔查,赫然發現黃男為桃園地檢所發布之妨害家庭暴力防治法通緝犯,員警當場逮捕並解送歸案。
經調查,黃男自知遭通緝在案,因此面對員警盤查,遲遲不願出示身分證件,還故意謊報朋友身分;經員警照片比對後,發現照片與實際黃男差距甚大,最終在員警勸說下,黃男知道紙包不住火,難以隱瞞,支支吾吾坦承自己真實通緝身分。
經了解,原來黃男擔心同車女友知道自己通緝身分,以為隨便謊報身分便可輕易過關,結果仍功虧一簣,全案訊後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
圖文由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