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會同相關單位及人員本(9)月15日清掃107年10月21日在蘇澳新站翻覆的普悠瑪號第6432次事故列車,過程中,鐵警局鑑識人員在泥沙碎石徒手排查、詳細審視過濾,結果發現細小碎骨13塊及疑似牙齒1顆,是否為普悠瑪事故罹難者遺骸,待鑑驗結果確認。
臺鐵普悠瑪號第6432次事故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案發後,宜蘭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鐵路警察局及宜蘭縣警察局等之鑑識人員,會同臺鐵局人員,進行證據保全扣押及全面勘查採證,宜蘭地檢署表示,同年11月7日責由鐵警局及臺鐵局同仁就車廂內所有旅客物品進行清點並已辦理公告招領。相關刑事證物及旅客遺物業經妥善處理。事故列車於起訴後,移交法院審理,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已於今(112)年4月19日發還臺鐵局。
由於近日爆發臺鐵局太魯閣號第408次事故列車車廂仍有遺骸遺物,為求慎重,宜蘭地檢署於9月11日指派主任檢察官及承辦檢察官,偕警及臺鐵局同仁,再次詳加勘查普悠瑪事故列車車廂是否尚有遺留物,結果未發現有明顯為人類形體之疑似遺骸,僅發現擠壓嚴重變形在座椅底下的背包1個及硬幣等遺留物共10件。
9月15日,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會同臺鐵局、罹難者家屬辦理車廂歸還後之最後全面性清理工作,經臺鐵局專責清理小組清運及掃除車廂內泥沙碎石,而鐵警局鑑識人員在泥沙碎石徒手排查、詳細審視加以過濾,結果發現細小碎骨13塊及疑似牙齒1顆,地檢署隨即責警從速送請刑事警察局,鑑驗是否為人類檢體、是否為普悠瑪事故罹難者遺骸,待鑑驗結果後由地檢署進行後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