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爆發,網路交易蓬勃發展,網路團購逐漸升溫,只要找幾位好朋友或同事透過LINE或臉書等方式,就能揪團成立團購群組,由團購主透過與廠商「以量制價」的方式,以較低的價格取得商品,團購主再將商品公開揭示給網友們跟團,網友透過留言「+1」的方式就可以購買。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團購主可能針對不同的商品類別創設不同的團購群組,並於不同的電商平台銷售,以規避國稅局的查核,北區國稅局積極研析交易型態並整合網路交易資訊流、物流與金流等相關資料,與營業人申報資料互相勾稽比對,並運用選案系統選查可能逃漏稅的營業人。
北區國稅局舉例,某商號除於知名社群平台開設團購粉絲專頁銷售衣服,再於另一個社群平台開設一個團購社團銷售電器用品,經北區國稅局查獲,商號同時經營團購粉絲專頁及團購社團,並掌握團購社團銷售商品之金流及物流資料,111年度短漏開統一發票銷售額合計1,518萬餘元,除補徵營業稅75萬餘元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75萬餘元罰鍰。
北區國稅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