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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禁發連結網址簡訊 買賣人頭戶最重關5年

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2023.09.20 05:33
新聞圖片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為防止民眾遭到詐騙,金融主管機關再度出招。金管會下令國銀業者,不能再發送附「連結網址」的簡訊,避免民眾誤認後,交付個人帳號、密碼等資料造成財物損失。此外,可能淪為人頭戶的「警示戶」,在今(2023)年第2季已破10萬戶,洗錢防制法特別增訂「買簿罪」及「賣簿罪」,違法者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近年詐騙集團猖獗,金管會已經示警金融機構,不可發出附帶連結的簡訊,要客戶點選網址,並輸入帳號、密碼、簡訊認證碼等資訊。也就是說,未來民眾收到的簡訊、電子郵件若有任何「超連結」都是假的,如果要點選連結後輸入帳號、密碼,就是詐騙集團的手法。

  此外,不肖人士經常利用人頭帳戶為非作歹,目前人頭戶收購價喊到數十萬元。對此,洗錢防制法增訂「買簿罪」及「賣簿罪」,若收購他人銀行帳戶,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

  金管會指出,洗錢防制法已於6月14日修正公布,增訂第15條之1及第15條之2規定,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的銀行帳戶,或將自己或他人的銀行帳戶交付、提供他人利用,即構成「買簿罪」及「賣簿罪」,將遭警察機關裁處告誡或涉及刑事責任。

  銀行局進一步說明,根據15之1「買簿罪」,最重判刑5年,最高罰3,000萬。若是觸犯「賣簿罪」,把帳戶賣給別人,相關處分一種是告誡行政,另一種是有期約或收受對價、交付帳戶超過3個以上、在5年之內再犯等3種情境,最重判刑3年,另併罰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金管會呼籲,民眾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存摺、印鑑及密碼等,不要隨意將銀行帳戶交付他人,確保自身權益。政府已設置金融防詐騙宣導專區,提供常見金融詐騙案例、如何防範及處理等資訊,並持續更新相關資訊,讓民眾可取得防詐相關訊息,提升識別金融詐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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