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112年9月20日2時許,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員警黃鈺傑、張晁維巡邏行經鳥松區正修路與公園路口,發現一輛黑色自小客車停等紅燈時違規佔用機車停等區,警方尾隨行駛至鳳山區濱山街與青年路口示意該車受檢
。
惟駕駛謝姓男子(約55歲)竟加速逃逸
,警方於後方尾隨,該車於澄清路與文龍東路口因過彎失控而急停於路旁。
警方上前攔查,惟駕駛謝嫌不願配合,倒車衝撞警車後再度逃逸
,追緝過程中,員警鳴放警報器在後尾隨,惟謝男駕駛車輛橫衝直撞,警方為顧及其他車輛安全,在後方保持五個車身以上的安全距離尾隨約8分鐘
。
謝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於鳳山區五甲三路與五甲三路295巷口處自撞路旁工程護欄後停車。
員警詢問謝男為何要跑,男子始乖乖坦承自己遭通緝的身分。
經查駕駛謝姓男子(約55歲)於112年5-6月分別遭高雄地檢署發布毒品及妨害公務通緝、橋頭地檢署發布詐欺通緝、高雄地院發布毒品通緝。
現場無人受傷,警方現場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謝嫌,另副駕駛座乘客鄭女(約54歲)查無不法。
全案詢後將謝男依妨害公務、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詐欺、毒品、妨害公務通緝移送法辦。
警方針對駕駛謝男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危險駕駛、不服稽查,共計掣單告發3件,最高可處新臺幣6萬7200元罰鍰。
仁武分局呼籲,民眾如有涉及司法案件時,務必在收到相關司法文書後,應依指定時間、地點到案說明,切勿置之不理,以免損害自身權益。
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