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林金聖∕台北報導】
不滿汽車違停標線型人行道,男竟行不由徑「直行」爬上汽車引勤蓋踩裂擋風玻璃,再走上車頂從車尾跳下,毫不在乎駕駛仍在車上,一臉錯愕駕駛立刻下車與男子理論,雙方因此互告鬧上警局。
大安分局指出,敦南所上周3近12時許接獲110系統報案,指稱大安區延吉街附近有行人踩破違停於標線型人行道之車輛擋風玻璃案件,線上巡邏警力立刻趕抵現場,發現26歲邱姓男子將車停在標線型人行道上等候友人,35歲何姓男子不滿行徑路線遭擋,竟直行爬上引擎蓋上後踩過擋風玻璃從車尾下車,造成前擋風玻璃破損,何男向警表示,因邱男違規停車迫使他必須踩踏汽車而過,跳下車時還造成右腳受傷,由於雙方互提告訴,全案何男被依毀損案、邱男則被依過失傷害進行偵辦。另駕駛人邱男違規「在標線型人行道臨時停車」部分警也依法開單舉發。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違規情事,可撥打110檢舉,遇有糾紛案件應理性溝通,切勿使用暴力解決問題。
原始新聞來源 直線而行踩過擋路汽車|大安警對雙方祭出毀損、傷害及違停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