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澤汝/台中報導】於112年9月17日17時許,李女(87年次)報案稱其先生(石、87年次)於當日下午13時30分,在東勢區下城街176號旁許毀損其車輛,兩人間因相處溝通問題有發生爭執。
茅埔所員警獲報後立即受理,依規定製作筆錄保存影帶(車主對於毀損不提告),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偵辦,及通報家暴防治中心並協助申請保護令。東勢警分局表示,警方絕不容許轄內有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將依法偵辦杜絕不法。呼籲家庭成員間若發生爭執,應冷靜、理性溝通,切勿使用肢體或言語暴力,無法解決紛爭外亦觸法。
The post 夫妻爭吵 夫衝動毀妻車 警依社維法偵辦 first appeared on 台灣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