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樹旺/社會報導 基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於9月10日晚間19時40分接獲110報案,稱台62線西向2.6公里處發生交通事故,需警協助。 七堵所獲報後立即前往,經了解係因路面有散落物,8部自轎車不慎輾過散落物造成破胎無法行駛,所幸警方及時抵達現場交通疏導,現場無人員受傷,駕駛人酒測值皆為0,現場車輛交由拖吊車移置,於22時30分清除完畢,車流恢復順暢。 第三分局呼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之一條規定: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應注意車前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專心駕駛,隨時看清道路狀況應變,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