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傳媒記者林志毅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列管登記報到性侵害加害人張姓犯嫌,在遊艇界人稱「遊艇大亨」,前因涉性侵案,依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命令自107年06月起至114年06月止,應至住居所轄區派出所登記報到,然於111年06月16日起因前案遭重判9年,張嫌畏罪潛逃並未按時至士林分局報到,俟經多處司法機關發布強制性交、毒品及侵占等案通緝;分局長黃水願於上任後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責成同仁戮力盡速查緝,以保障市民朋友生命財產安全。
案經專案小組埋伏、跟監數月於112年9月初深夜,發現張嫌出現於新北市淡水山區產業道路,立即上前圍捕,渠自腰間準備拔槍射擊,同仁迅速擒抱壓制在地並當場於張嫌腰際取獲克拉克手槍1把、子彈11顆,另於其藏匿處所再起獲散裝之改造掌心雷手槍1把、子彈5顆、藍波刀1把、登山刀1把、瑞士刀1把、電擊器1只、防彈背心、迷彩偽裝服1套及逃生用繩索1捆等證物,全案調查相關事證後,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強制性交罪等3案通緝,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偵辦,並已發監執行中。
士林分局對於維護治安工作絕不懈怠,針對不法份子任何違法情事,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槍枝之危害,嚴重影響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打擊犯罪、檢肅槍枝」是當前重點工作,士林警將賡續執行各式掃蕩勤務,展現打擊犯罪之決心,以淨化治安。
相片提供:士林分局
(資料來源:WinNews-威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