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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燃放炮竹、煙火要注意安全 違反相關規定小心挨罰!

焦點時報/焦點時報 2023.09.10 09:57
圖/一般爆竹煙火認可標示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報導】中秋節將至,在這個中國傳統重要節日,家家戶戶團圓慶佳節,部分民眾也習慣應景放鞭炮來增添熱鬧氣氛,但是您知道嗎,即使是小小的仙女棒施放,也有大學問。其實放鞭炮有時間跟地點等限制,未依規定施放,除了可能造成危險,是會被罰錢的喔!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表示,有關爆竹煙火之安全管理係依照中央制定之「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辦理,而高雄市另訂有「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範相關細節,包括禁止施放之地區、時間、種類、施放方式及施放人員資格等。爆竹煙火有分一般爆竹煙火及專業爆竹煙火兩種,其中專業爆竹煙火須由受過訓練之專業人員經過申請才能施放,一般我們常見的跨年煙火就是屬於專業爆竹煙火,因為其管制非常嚴格,產品的運出運入都要經過消防機關清點管制數量,所以民眾也不用擔心會誤買。

  而一般爆竹煙火可供民眾使用,購買時須注意是否附加「認可標示」,施放時更應確實參照產品包裝上之使用說明。雖然爆竹小小的看似不起眼,但因其主要成分為火藥,品質不良或使用不當可能造成傷亡或火災、爆炸等危害,國內外就曾發生過多起相關意外案例,不可不慎。

圖/一般爆竹煙火使用說明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依據「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就算是「一般爆竹煙火」,也要向消防局「申請」許可後才能施放,只有以下情形例外,即經公告之年節或特殊節慶、婚喪喜慶、宗教民俗活動、選舉活動等;中秋節就是屬於主管機關公告之年節或特殊節慶,可以不用申請。但要特別注意的是,只有公告的日期「當天」可以施放,並不包括其他連假時間。以下為高雄市免經申請許可得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年節或特殊節慶:
一、元旦(國曆元月一日)。
二、除夕(農曆十二月三十日)。
三、春節(農曆大年初一、初四接神、初五開市、初九天公生)。
四、元宵燈會期間。
五、清明節(農曆三月三日及國曆四月四日)。
六、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
七、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

  另外施放的時間及地點也要注意,每天晚上22時到隔天早上8時,不能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之爆竹煙火,加油站、醫療機構、各級學校、林班地等則屬禁止施放區域。最重要的是,施放前要確實查看產品使用說明,保持一般爆竹煙火所標示之安全距離,並且不可串接及堆疊,飛行類及升空類之爆竹煙火應垂直對空施放,不可朝向人、車、建築物或其他可燃物丟擲或發射,以免造成危險。未滿12歲之兒童施放爆竹,包含常見之仙女棒等,應由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在旁陪同;但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之爆竹煙火,如俗稱之小高空煙火及沖天炮等,因較具危險性,依規定兒童不得施放,且商家也不得將上述種類產品販賣給兒童。如有違反以上相關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也提醒大家,施放爆竹煙火易造成空氣污染、噪音及公共安全疑慮,減量施放或以音樂代替增加過節氣氛也是不錯的替代方案,希望大家共同營造更好的環境品質,平安快樂過佳節!(圖/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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