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9月8日14時許獲報於四維二路與凱旋二路口,發生輕軌與自行車騎士碰撞之交通事故,立刻派員前往查處,警方到場,自行車騎士並未留在現場。
經瞭解,自行車騎士沿四維二路西向東行駛,於上述時、地,自行車闖紅燈與簡男(82年次)所駕駛北往南行駛輕軌列車發生碰撞。
輕軌列車右側車頭刮傷,自行車騎士自行離去,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警組趕赴現場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輕軌駕駛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責任待交通大隊鑑定,事故於14時22分排除,交通已恢復順暢,警方正火速追查自行車騎士身份並將通知到案說明。
另自行車騎士慢車駕駛人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4條1項9款、處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慢車駕駛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4條1項1款,處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分局將依照規定舉發。
苓雅分局呼籲,駕駛人駕車上路請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規則,遵行標線、標誌指示行駛,行經輕軌路段,應減速慢行並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指引,切莫違規搶快,以免發生事故且面臨鉅額賠償。
若遇交通事故,請通報110並於安全處所靜候警方前來協助處理,以儘速釐清事故發生經過。
圖文由苓雅分局凱旋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