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澤汝/屏東報導】屏東和生路二段自小客車倒車行駛在馬路上,且穿越路口之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以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本所呼籲,民眾可提供影片至鄰近派出所檢舉,另駕駛各類車輛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如遇上述情形,請立即撥打110電話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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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澤汝/屏東報導】屏東和生路二段自小客車倒車行駛在馬路上,且穿越路口之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以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本所呼籲,民眾可提供影片至鄰近派出所檢舉,另駕駛各類車輛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如遇上述情形,請立即撥打110電話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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