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呂昭德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警員張修瑋,日前擔服傍晚備勤勤務時,一位女士顯露慌張地進到派出所報案稱說,她一早把騎乘電動機車停放在上班工作處附近忠義街西市場停車場內,下班後前往停車處準備騎車,卻怎麼也找尋不到車,因此趕緊報請警方協助找尋,張員先對47歲謝姓婦女了解停放機車牌號、廠牌及顏色特徵後,偕同謝民先到所說西市場停車處查看找尋,均未發現車輛停放。
張員向謝民詳細了解與引導回想,除了騎車上班外還有沒有騎車到過其他地方,謝民這時回想起中午休息時有騎機車外出用餐,後又到中山路書局買書,張員於是研判謝民所說車行路徑軌跡後,並調閱可能行經停放車輛處周邊監視影像檢視,終於調閱到在靠近書局週邊看到謝民徒步身影,此時張員載同謝民抵達書局時,一下車就看到她車輛完好停放著。
謝民這時紅著臉大啊一聲,且不好意思地回想說出,原來自己中午騎車外出用餐再到書局買書完後,卻是忘了有將騎乘車輛停放,就這麼的從書局沿著騎樓徒步返回上班處,直到傍晚下班後到印象中平時停放機車處準備騎乘機車時,卻是怎麼都找尋不到停放機車,張員於將尋獲車輛交付認領後,謝民此時對於因為自己的疏忽而鬧了齣烏龍,也感到非常抱歉與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