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因挺韓爆紅的網紅直播主高鈞鈞指出,3年前遭女子黃孟婷在網路惡意攻訐、打壓,為了遏止網路霸凌,她選擇「以訟止謗」,日前新北地方法院判決高鈞鈞勝訴,法官認黃孟婷侵害高鈞鈞名譽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據判決書所載,高鈞鈞於109年11月22日、23日在自由廣場,擔任反萊豬、反中天關臺大型活動之主持人,當天主辦單位因活動來賓陳品宏有爭議,故未讓陳品宏上台。被告黃孟婷已於109年11月22日深夜橫跨23日清晨,因與陳品宏對話而知悉此情。
然黃孟婷竟於109年12月1日,在其所經營且供不特定多數人瀏覽之YouTube頻道「安安日常」以直播標題「主辦單位是誰?答案在我這裡 照片啊」,與事實不實之言論(下稱系爭言論)影射係高鈞鈞阻止陳品宏上台,意圖形塑成高鈞鈞主持不專業,而貶損高鈞鈞名譽及信用。
黃孟婷事後多次在社群平台以不實言論指控高鈞鈞,意圖使社會大眾對高鈞鈞產生誤解,塑造黃孟婷被高鈞鈞霸凌之形象,致高鈞鈞遭網友謾罵,且高鈞鈞社群平台YouTube個人頻道訂閱人數減少、收入大幅下降,亦嚴重侵害高鈞鈞之名譽權。高鈞鈞主張其受有精神上痛苦,向黃孟婷提告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20萬元。
黃孟婷則以高鈞鈞係政治評論者,其行為本來就可受公評。且高鈞鈞一直以挺韓直播主自稱,經常在網路上直播評論政治話題內容,高鈞鈞是屬於自願進入公共領域的人。系爭活動是公眾議題,高鈞鈞又係公眾人物,所以是可受公評的範圍;黃孟婷只針對系爭活動內容與網友討論,而不是針對高鈞鈞個人去攻擊;另高鈞鈞提到網友謾罵的部分,這是網友的言論自由,與黃孟婷無關等語置辯。
法官審理後,認黃孟婷不實之系爭言論足以貶損高鈞鈞在社會上的評價,將使高鈞鈞受到他人認為高鈞鈞任意利用主持人身分決定可上台之來賓,且不誠實推託予主辦單位,是認高鈞鈞主張黃孟婷之系爭言論損害其社會評價等節,為有理由。
黃孟婷所為系爭言論,業已侵害高鈞鈞名譽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高鈞鈞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10萬元,及自111年9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前開範圍之請求,則屬無據,應予駁回。
高鈞鈞沈痛指出,這些年來她不斷遭受網路霸凌,惡意攻訐、抹黑、謾罵、不實指控...等,「身心受創,真的極度痛苦」。高鈞鈞說,網路傳播速度極快,傷害蔓延迅速,來不及遏止,加上網路無所不在,讓受害者即使回到家中,也無法逃脫霸凌者的惡意攻擊;最可怕的是,網路所留下的永久數位足跡,讓受害者須長久面對霸凌所造成的傷害。
不只網路霸凌,高鈞鈞無奈表示,3年前,她沒有跑過法院,連警局都沒去過,但這3年來,遭人利用權勢阻礙工作,發動網軍攻擊她,要使高鈞鈞的YT頻道關掉,要斷她金流,甚至不斷濫訴,讓她疲於奔波法院,更惡質的是,公開高鈞鈞隱私,讓他的家人小孩曝光。
「10萬元根本無法彌補這3年多來的損失」高鈞鈞表示,為了捍衛名譽,不得已採取「以訟止謗」的手段,爾今司法總算還她清白,正義得以伸張,高鈞鈞嚴正呼籲,即刻停止惡念,所有的惡行到此為止,請保持良善的心,戮力為社會貢獻,展現正向力量。
高鈞鈞衷心感謝不離不棄、一直力挺她的家人、親友及網友,司法已還她清白,高鈞鈞希望對她有所誤解的人,不要再誤會她了。「祈願我們的社會不再有霸凌,也希望公平正義得彰顯,如此,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才會被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