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政府為加強租屋市場透明化,持續推行住宅政策、租金補貼、包租業轉租案件納入申報實價登錄等政策,掌握租賃資訊。無奈仍有許多有苦難言的委屈,像是房東在合約表明不能申請補貼;另外,「租屋電費」的計算方式也讓租屋族很有感,一度5塊成為常態,說到底有些房東為什麼不按照台電收費呢?
一名房東日前在Dcard貼出收到台電8月分的帳單明細,發文稱以前都是以一度4.5元租人,但看到這次的帳單,決定要陸續漲電費。可以看到,計費期間為今年6月9日至8月8日,本期用電度數為3634,每度平均電價5.67元;對比去年同期用電數3663,去年全年平均電價4.15元。感嘆不漲不行,用電量差不多,但平均電價從4.1漲到5.6,直言「給大家看一下,一度5元的為什麼要漲價」。
貼文曝光後,激起部分人吐槽「不能就照台電收就好了嗎⋯」、「最好就是台電,也不會有什麼爭執」、「一度5塊消費者抗議也是可能啊」、「你要漲可以啊,偏偏就是有些人直接漲到不分夏月都7.7塊」。
對此,原PO澄清,我們家提供的是分租套房,之所以不照台電收費,是因為每個租客的入住時間跟台電的收費日對不上,台電是兩個月一期,如果租客卡在中間退,每度電也沒辦法計算。加上分租套房的共用電表無法直接去台電結清,除非你是單戶。
夏天用電量龐大,台電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皆採「夏季電價」調漲計費。台電說明,一般住宅用戶收到的電費帳單都是2個月為一期計算,本次住宅用電700度以下不調漲,因此只要2個月的用電在1,400度以內,就不會漲價。且國內住宅電價為「累進計費制」,電價調整方案是700度以上調漲3%、1,000度以上調漲10%,意思是超過的度數才會被調漲,而非所有度數都會被調漲。以單月用電710度來說明,只有多出來的10度電,費率會被調漲。
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租屋電費計算,不得超過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像是今(2023)年台電公布上半年非夏月每度為6.03元,一旦房東酌收超過該價格就違法。
台電計算每個時段、級距的每度電費都不同,應用公式為「每段度數 × 每段費率之加總」;崔媽媽基金會於官網說明,分租套雅房多為房東自行加裝各房間分電表,再匯流至台電總電表,隔間數越多,匯流加總的總使用度數就越高。又台電的但多數分租套雅房的房東為求計算方便,往往設定每度統一單價收費(一度5、6元),漲價時,自然也是每一度都漲,而非台電理想中的,只有701度以上才會調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