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隨著社會風氣逐漸開放,生死議題不再難以啟齒。您是否想過:當生命走到末期時,希望接受何種醫療照護、用什麼方式善終,才能避免人生最後的遺憾,也減少家人的不捨與傷痛呢?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開始實施,目的在於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善終權益,民眾與家屬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申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透過醫療專業諮商,可及早共同討論在「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特定條件時,希望得到的醫療照護與善終選項。事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可免於承受疾病纏身苦痛。
在預立醫療決定之前,須經2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符合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或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特定條件之診斷,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2次照會諮商才能簽署,而不是陷入昏迷就會啟動預立醫療決定機制。預立醫療決定的人,在「病人自主權利法」上稱為「意願人」,必須是法律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有健保卡(外籍人士有健保卡亦可)、且精神狀況正常,能夠清楚、自主地表達意思。意願人和其二親等親屬(至少一位)必須共同到諮商門診,與專業醫療團隊共同商討,當意願人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應提供的照護方式。
基隆市七堵區衛生所林冠蓁主任表示,目前基隆市共有3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提供諮商服務,包含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隆長庚紀念醫院及醫療財團法人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若民眾有預立醫療的意願,可直接向上述醫院預約諮商。亦可洽詢基隆市七堵區衛生所 02-24562008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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