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家嘯 報導
交通部所屬第1個大型BOT案「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營運期將屆滿,負責建置營運的遠通電收擁有優先議約權,業者已向交通部高公局提出新的投資計畫書,並已經過6次審核,9月中再召開投資計畫書審核會議,若通過投資計畫,將再取得10或15年的新約。
遠通電收由遠傳、東元、精誠、神通4家公司共同組成,2007年與高公局簽訂為期18年又4個月的合約,經營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契約預計2025年12月結束。若9月中審核一切順利,今(2023)年底將簽署新約,成為國內第1個大型BOT案合約期滿重新完成議約首例。
高公局表示,目前已完成遠通電收新投資計畫書多次審核,並要求修改,基本上提出的營運、技術、財務等規畫都沒有問題,預定9月中旬邀集學者專家召開第7次投審會議,若無意外應可順利通過。
據瞭解,遠通電收在新的投資計畫書中,提出延長合約10年、15年兩個版本,兩者對於未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都會持續擴充軟硬體設備,並維持扣款的可靠度與準確度;差別就在於延約10年的扣款委辦服務費較高,延約15年則較低。
遠通電收2003年設立後,曾因扣款的車上器具(OBU)價格太貴,引發不少車主抵制,造成裝設率偏低,連帶扣款比例未能達到合約要求,一度被高公局罰款,甚至差點遭政府收回。後來改採較便宜又好用的eTag,才大幅提升安裝率和使用率。
事實上,遠通電收至2015年底累積虧損45億元,為健全財務結構,於2016年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資本額從64.5億元降為30億元。雖然近幾年已有獲利,但若還原減資金額,到2022年底累積虧損仍有24.6億元。遠通預估至2025年ETC營運期結束時,投資虧損金額約為16.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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