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賦稅是國家為了因應公共支出或達成其他行政目的,以公權力,強制將人民手中之部分財產移轉為政府所有;因此,它具有強制性、無償性、財政性和政策性的特質。但,憲法第 19 條也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政府徵稅、人民納稅,一切都要以法律規定為之。然而從古至今,即使時代更迭,稅暴力仍然存在,持續在社會各角落製造白色恐怖。
歷史上不乏苛稅的故事,除了孔子所說的「苛政猛於虎」之外,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貶居永州時所著的《柳河東集》一書中,也有一篇「捕蛇者說」,故事是說永州野外有一種毒蛇,連草木接觸到都會枯死,但因其風乾能製成藥,所以太醫徵收此蛇,捉到的人還能用以抵稅。有蔣氏者,以捉蛇為業已經三代,祖父、父親都死於捕蛇,他自己也好幾次差點喪命。柳宗元問他為何不放棄?但他說這個差使的不幸,還不如恢復他賦稅的不幸厲害,他的鄰居不是死了就是搬走了,而他們家卻因捕蛇而能保存下來。所以柳宗元感慨的說:「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於是蛇者乎!」
21世紀的台灣雖然經歷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邁向重視人權、民主自由的社會,但是,某些濫權違法官員卻還是沿用著許多威權時代製造假案的手段在危害人民。其中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太極門案,則是被「法」、「稅」雙重迫害的重大人權案件,至今政府仍未還給太極門師徒公道。1996年12月,由好大喜功的檢察官造假的起訴書,竟衍生出一張違法稅單,雖經司法確定判決無罪無欠稅、監察院三度糾正,行政院跨部會議決議所做的敬師禮性質調查百分百都是贈與,及超過300位立委關注聲援,不但沒有終結違法稅單,甚至在2020年8月,國稅局聯手行政執行署將太極門位於苗栗的修行聖地收歸國有,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從事稅務稽核32年、專責逃漏稅大案的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剖析,「太極門案(民國)85年12月19日搜查到兩本存摺共61萬,第二天的報紙說太極門師父有詐欺收入和補習班的所得31億,是將61萬乘以五千倍,剛好是31億。」黃坤光評論,檢察官沒有查到金流,沒有證據,就不能起訴,根本就是栽贓枉法。
無中生有的稅案不只這一樁,最倒楣的公益律師黃文皇控訴,他義務擔任遺產管理人,結果公親變事主,國稅局給他一張總共加起是一億一千多萬的稅單,為了這個案子,他連續六個月都沒有辦法睡覺,好幾次都想從9樓的住家跳下去。向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陳情,他反而說,如果不處罰,他會跟繼承人勾串。這案子明明是國稅局申請法院指定的,黃文皇等於是幫國稅局解決問題,還被反咬一口,證明政府就是把人民當賊。另外買賣不成立,反而被國稅局把稅單加在身上的吳女士,被這張稅單毀了整個人生,二、三十年沒有工作,得了憂鬱症又罹癌,100多萬的稅單依然纏著她,就像一把刀架在她脖子上,人已在死亡邊緣。10年申請了1600張專利的L博士,再聰明也躲不過濫稅的迫害,政府的肯定,鼓勵他拿專利去作價,沒想到錢還沒賺到,反而被一張濫權稅單逼到一無所有。
在先進國家不依法徵稅會有什麼後果呢?2013年美國爆發稅務醜聞,國稅局提出道歉,並賠償巨額的損害。2018年日本發生「森友學園」事件,國稅廳長請辭下台,副首相兼財務大臣道歉並減薪一年。2018年加拿大發生冤稅事件,加拿大稅務局被判賠170萬加幣。2021年荷蘭內閣因國稅局誣指人民詐領育兒津貼之醜聞,集體總辭。為什麼歐美各國如此重視人民的賦稅人權?其實美國最初立國,原因之一即是英國國會通過許多條款來向北美徵稅,1765年的《印花稅法》更為過分,甚至報紙也徵稅。殖民地領袖發表「無代表,不納稅」宣言,從此北美殖民者的抗爭從經濟利益提升至政治權力上。
然而在台灣,即使有,也不曾有任何官員因而受到懲處。不僅如此2021年立法院通過財政部提案稅捐稽徵法修法,因稅捐機關錯誤者,申請退稅期限由「無期限」縮短為「15年」,行政與立法卻明目張膽聯手修法限縮人民權益,當時引發輿論譁然,批判是賦稅人權大倒退,人權保障退回戒嚴時代。從戒嚴至解嚴,經過36年威權餘毒仍存,台灣何時能夠真正脫離威權,走向真民主,需要台灣人民集體智慧共同發聲監督政府,才能完成轉型正義最後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