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張姓男子於去年8月中旬和7名高中同學相約台南遊玩,其中1人約了當地網友小蘭(化名)同行,初次見面的張男竟趁小蘭在民宿喝到爛醉之際,先是詢問大家「誰要先上」,隨後便脫掉小蘭內褲強行發生關係,小蘭朦朧中仍感覺遭到性侵,只能崩潰買事後避孕藥吃。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仍可上訴。
▲台南19歲女子應網友邀約與8名男大生一起出遊,結果在民宿喝醉後慘遭撿屍。(示意圖/Shutterstock)
判決書指出,張男升上大學後仍與高中死黨感情要好,8名好友便趁著暑假期間,相約於2022年8月14日~16日前往南部遊玩,且其中一人提議要找住台南的一名19歲女網友小蘭同行,於是8男1女便前往高雄、台南景點走走逛逛,並於15日晚間入住台南一家民宿。經過一整天相處,小蘭也對這群人放下戒心、認為大家都是朋友,事後便一起至民宿喝酒聊天。
在喝下大家準備的啤酒、威士忌、伏特加後,小蘭逐漸不勝酒力醉倒,數人見狀便將她抬到房間內休息,但與小蘭才剛認識不久的張男卻跳出來詢問好友們「誰要先上」,眾人沒有應和,僅有人出聲提醒「不要內射」,張男隨後就在房間內性侵小蘭得逞,而小蘭在頭暈昏沉之際仍聽到這些對話,但根本無力抵抗。
小蘭待酒意稍微退去,起身時看見張男還躺在身邊呼呼大睡,而自己下身赤裸、上衣掀開,她清洗後詢問同行朋友,有人一臉自責,並陪小蘭去買事後避孕藥吃,不過經情緒低落並糾結了一個星期後,小蘭決定不能就此放過性侵者,選擇報警提告。
檢警經檢查確認,只有張男對小蘭犯下惡行,其他友人也坦白供稱:「看到張脫下小蘭褲子、趴在她身上」等語,犯行明確,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這次出遊才與小蘭初次見面,卻藉眾人放鬆、飲酒後與小蘭獨處之際,不尊重對方身體自主權,又未見悔意且未達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張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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