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宥漮/社會報導 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員警,於8月16日晚間18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轄內西昌街上店家內遭人搶走金錢,員警隨即趕往現場處置,到場後發現為李民(37年次)稱渠遭不知名之友人搶走新臺幣(以下同)200元,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展開追查,於1個小時內即查獲李嫌(30年次)到案,詢後全案依強制、搶奪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了解李民多年前曾向李嫌借款1萬元,李民稱已還清借款,李嫌則表示李民未還款,於(16日)遇到李民,便上前催討債務,2人發生口角爭執,李嫌便將李民手上持有之2張百元鈔抽走,充抵借款。 萬華分局呼籲,民眾如有糾紛問題,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調解處理,切莫因一時衝動,以不正方法處置,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被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