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灣鄉公所在搬遷至新公所後,公所空間面積不像舊公所面積較大,導致垃圾車只好跟民眾搶停洽公車位,引起民眾抱怨不便,為此鄉公所積極找地,最後覓得公路局同意撥用,台3線外環道高架橋下的空間,成為公所清潔隊的停車場,終於解決公所車位不足的問題。 鄉公所的外面,放了一整排的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明明應該是讓民眾洽公方便的車位,現在卻被公所的垃圾車停好停滿,原來是因為三灣鄉公所搬遷後,空間不足,沒有設置清潔隊專用停車場,導致公所的清潔隊車輛與民眾搶車位。 三灣鄉長 李運光:「新的鄉公所空間不足,垃圾車放在那裡占到位子,人(民)來辦公的時候沒停車位,以及員工也沒有停車位,就說來跟公路局,來借我們這個高架橋下面,我們來放我們的垃圾車跟資源回收車啦!」 由於清潔隊車輛需要空間,但是又不能隨意停放路邊,鄉長李運光靈機一動,想到台3線高架橋下的閒置空間,正好可以停放垃圾車,於是緊急向公路總局申請無償撥用該空間,做為公所的垃圾車停車場,也獲得同意。 三灣鄉長 李運光:「這月底就會,已經設計好了嘛!月底就會發包,45個工作天就會完成,以後我們垃圾車,全部都會移到這邊來放。」 鄉公所表示,為了避免民眾私自丟棄垃圾,這個空間還需要施設圍牆,也會搭建臨時辦公室,讓清潔隊員可以辦公休息,目前也獲得代表會支持,預計月底發包後就可以開工,解決鄉公所垃圾車停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