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於8月15日接獲轄內商家報案,指稱有兩處商家遭人持棍及口頭喝令店員退後方式,自行取走櫃枱內財物,各約30餘萬元後逃逸。
案經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由專案小組,調閱沿線監視器,立即鎖定特定李男(22歲)、葉男(22歲)兩嫌犯案,聲請拘票核准後,於16日先行在高雄市仁武區拘捕李、葉兩嫌到案。
鳳山分局專案小組乘勝追擊,於18日在高雄市三民區再度拘捕陳男(19歲)到案,並於19日在高雄市楠梓區拘捕王男(32歲)到案,共計逮捕4名嫌犯到案。
經了解4名嫌犯彼此均認識,皆因缺錢花用而作案;全案巳依刑法恐嚇取財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為防範突發案件再次發生,特別在這二天期間,加強轄內各治安要點巡邏、守望勤務,以預防案件再度發生。
鳳山分局亦在此呼籲,對於暴力犯罪,警方絕對是零容忍,任何人膽敢犯案,分局務必嚴正執法,絕不寬待;此外分局亦會採取預防性措施,針對轄區治安加強維護,以淨化治安,安定社會人心。
以上圖文由鳳山分局偵查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