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截至日前為止,全國已起訴之國民法官參審案件計45件,其中以臺中地方法院案件量10件為最多,為使刑案現場勘察及鑑識人員更了解國民法官法制度的運作,及在未來法庭作證的過程中能恪遵法令,提供專業證言,協助合議庭法官做出符合國民期待的審判,特舉辦本講習。
師資陣容堅強,現場勘察人員全數參訓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因應國民法官參審新制,特聘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檢察官張凱傑、陳隆翔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高一書(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曾服務於刑事警察局,兼俱鑑識實務與法律的專業人員),於112年8月7及9日蒞局講授「國民法官法案件之鑑識實務探討及模擬法庭」與「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對鑑識人員之影響與因應」等課程,參訓的鑑識人員亦事先收集實務上的疑義進行意見交流。
在講習過程,檢察官除了詳細解說國民法官法制度、內涵、基本原則、現場勘察及鑑識人員所面臨之實務問題及因應對策外,並以實際殺人案件為例,模擬法庭上的攻防實況,由授課檢察官扮演公訴檢察官和辯方律師,參訓人員扮演國民法官,交互詰問出庭作證的現場勘察人員,模擬律師咄咄逼人的態度與素人法官天馬行空的提問,在一問一答的過程中,讓學員實際體驗,感受在法庭上被交互詰問的真實狀況,提早熟悉出庭作證的情境。並在終局評議階段,由學員扮演的國民法官分組討論,投票表決認定犯罪事實、適用法律及論述理由,參訓學員於講習後紛紛表示獲益良多。
鑑識結合科技,精準完善採證 藉由此次講習,臺中市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柳國蘭表示:現場勘察及鑑識人員應再深化鑑識專業知能的基本功外,也要注意自證物採取、封緘、交接及鑑驗的合法性、同一性及完整性,並應保留檢驗跡證等相關佐證資料,以確保蒐採的跡證具證據能力。政府逐年編列預算與時俱進的採購先進的採證器材、檢驗設備和試劑配方,並持續充實精進相關技術,強化人員勘察與鑑識專業,以提升專業形象及證言憑信性;更具挑戰的是,如何以口語化、圖表化、影像化的的方式,深入淺出的表達鑑識專業知識,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們,能正確無誤的了解現場勘察人員所表達的意思,並根據現場所提供的客觀證據,來認定犯罪事實並評議該有之刑度,以符合國民的期待,提升司法的信賴。
近年來,在保障人權與維護公平正義的潮流下,現場勘察及鑑識人員所面臨的挑戰也不斷升高,惟有不斷的精進各項採證鑑識技能、充實相關設備、提升專業能力,始足以因應這個快速變化、資訊爆炸的時代。臺中市警察局在局長李文章的領導下,期許與國際接軌,充分支持鑑識發展科技及預算,讓鑑識做為犯罪偵查之強力後盾,發揮打擊犯罪最大能量,為臺中市民守護安全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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