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西南鄉情(散文二篇)/魯先聖

台灣好報/
2 年前

魯先聖

◆魯 錦
魯錦,是我的故鄉魯西南女人手工織的一種土布。它原有很多的名字,都是以布的花紋與用途命名的。現在,那些名字都被魯錦這一名字統一了。原來,它都是女人們手工做了衣服自己穿的,很少進行交易。今天卻不同了,它不僅走進都市,成為一種文化課題,而且出國出洋,成為一種時髦的藝術珍品。

每當我看到娉婷的時裝模特,舞動著美麗的身影展示我童年穿的土布,我的雙眸頃刻間穿透了十幾年的歲月之壁,眺望到了那曾經極其熟悉的紡織情景。

現在的城市人將其成為魯錦,這樣一個美麗的名字,作為一種民俗文化產品供上新潮的殿堂。其實,家鄉的女人們沒有不會紡織的,雖然時隔多年不聞織機聲,但我依然清晰地記得母親織布的全過程。

那個時候,每天都見母親織布,那架巨大的張牙舞爪的織布機一年到頭幾乎沒有停止過。當時我有很多次因不明白問母親,那織成的布各種圖樣,有各種各樣的花紋,還有的是胖胖的小娃娃,有的是各種吉祥的飛禽走獸,顏色最多的達七種。母親說,不會織布的女人就不能當人家的媳婦。也確實是,幾乎沒有一家沒有織布機的,姑娘到了十二三歲就開始學織布了。

我姐姐從10歲就開始學,到了12歲,已經能織比較複雜的品種,在全村頗有名聲。家庭之間也往往以儲存土布的多少來顯示女人的能幹與家底的富足和殷實。我家的土布,我就記得始終是裝滿了一大木櫃,足有三五十匹。一般一匹布從上機開始到結束要用一個月的時間,可見女人們的辛勞了。

記不清有多少次我是在那有節奏的織聲中睡去,又是在清晨有節奏的織聲中醒來。織成的布,一方面是為全家穿戴鋪蓋用,一方面是在冬天到集市上賣掉換錢補貼家用。那些看上去很粗糙的布,經母親和姐姐的手,就變成了一件件衣服、襪子、鞋子、帽子等等。

直到80年代,我到了一個有不少城裏孩子是同學的學校讀高中,我還是自上而下全身的土布衣服。當時同學中分成了很明顯的兩類,一類是穿細布,我們家鄉稱為“洋布”、用縫紉機做的制服的;一類是如我一樣穿母親自做的土布衣服的同學。穿細布衣服的同學往往以一種鄙夷蔑視的眼光看我們,稱我們為農家的土著。高中二年級的時候,有一次姐姐來學校送乾糧,發現班裏有很多同學穿那種潔白細軟的的確涼衣服,下次來的時候也給我帶來了一件。我很難過,因為我知道家裏的狀況。便問姐姐哪來的錢。姐姐說,賣了一些土布。我知道,土布是要姐姐和母親幾天時間才能織成的。

考上大學後,離開家鄉時除了一床姐姐買的床單是細布的外,帶的被褥全是土布的,衣服大部分也是土布的。當時母親說,到城裏生活,人家拿的都是細布的,咱拿土布人家會笑話。我很堅決地阻止母親賣土布換細布,我感到穿著土布衣服而心裏更踏實,因為那上面有母親和姐姐的汗水與手溫。我固執地對母親說,高中穿細布的同學幾乎沒有考上大學的,到了大學裏,同學肯定都是像我一樣穿土布衣服的。我要穿上細布就不能進步了,母親似乎覺得我說的有道理,就高興地同意了。

在城市生活幾十年了,我的家裏始終沒有斷過家鄉的土布,每次回鄉探親,相親們都會將早年織的土布拿出一些讓我帶著,也有不少是家鄉的親戚自家鄉帶來的。這些土布我都一一珍藏著,作為貴重的禮品送同學、朋友。因為在我看來,世上沒有另外的東西可以替代這用智慧和汗水織成的物品,美麗而溫馨。

家鄉的土布現在早已走出鄉土,遠涉重洋,成為歐美洋人所欣賞的佳品。也成為都市人競向穿著的時髦珍品。

我相信,城裏人穿著它,絕不僅僅是穿件衣服,而是一種文化,一種悠遠的民族鄉情。

魯錦,我故鄉的美麗!

◆紅 薯
如今,烤地瓜,一個白色的烤桶即可以操作的職業,遍佈了大小城市,成為城市百姓掙錢的一個吃香的行業,也成為城市的一尊民俗風景。

在都市的街頭,問那面孔被木炭熏得漆黑,手無肉色的烤地瓜者生意如何,他們往往得意地說:買的可多了,總烤不上賣的。每每走在街頭,看著那些穿著時髦的美麗女孩津津有味地品嘗地瓜的情景,我總會有許多苦澀與香甜的記憶從深遠的心底湧出。

家鄉魯西南,是盛產紅薯的地方。在我年小的時候,每個生產隊要栽很多畝紅薯。因為它產量高,生長期短,一個家庭一年能分到幾千斤。家家都有儲藏紅薯的地窖。我家的地窖有3米多深,裏面有一間屋大小。我們捉迷藏,常常鑽到那裏面去,有的人家地窖挖得很大,拐幾道,像電影《地道戰》裏面的地道,裏面冬暖夏涼,紅薯放一年也不會壞,而且存放得越久,越香甜好吃。

紅薯不僅僅可以烤,蒸,煮,還可以曬薯幹,磨成面蒸窩窩頭。紅薯一旦分下來,第一件事就是全家出動曬薯幹。用一種平板上釘個鐮刀的工具,將紅薯切成片狀,晾曬在田裏。

這個工作通常是父母和哥哥做,小孩子父母都不會讓做,因為一不小心就會弄破手。我小時候就至少把手弄破過兩次,鮮血直流。那時也沒有今天的創可貼,也記不清是怎麼止的血。

我記憶非常深刻的是,每年的秋天,都會有這樣幾天的時間,全村的人都在田野裏曬地瓜幹,每天都忙到深夜。

也在家裏的場院和房頂和院子裏曬,但是,因為畢竟面積小,所以,每年主要的場所還是在田野裏。

因是夏末秋初的多雨季節,所以時間很重要,晚晾曬一天就可能趕在雨裏,就全黴了。我們家當時3個工具,我和姐姐把紅薯運送到手持工具的父母和哥哥面前,而後再把切成的紅薯片擺放均勻。往往要忙上三、五天,才能全部完成。儘管很累,但如能搶在雨天之前,拉著地排車揀曬好的紅薯幹,那種喜悅總是極其欣慰的。

但趕在雨中,也是常有的事。只要趕上了雨天,遍野的潔白瓜幹一天之後就變成灰黑的顏色,一年就只能吃黴變的窩窩頭了。好的紅薯幹窩窩頭,粘牙但卻有甜味,而黴變的,則苦澀難咽。但卻無可奈何,那些年月,這幾乎是每一個家庭的唯一主糧,是不能扔掉的。

後來,土地分到了戶,紅薯在家鄉也成了稀少的東西。即便有人種它,也是為了銷往城市。在農村,幾乎見不到烤紅薯賣的。我常常思考這種現象,是農村人不愛吃它了嗎?肯定不是,烤的紅薯確實是香甜可口的。

也許,農村人如我一樣,見到它內心深處總有一種苦澀的滋味。不論如何,看到紅薯這個當年我吃它長大的東西,今天作為鄉村野味成了城市人時髦的消費品,心裏總是會有許多記憶流湧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