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關西鎮鳳山溪,自來水取水口上游,有一家甲級廢溶液處理廠,日前有民眾向鎮公所檢舉,工廠部分土地違法使用,今天(17日)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和鎮公所等相關單位前往會勘,經查工廠有5筆土地使用地目不符,另外由於業者在廠內,露天儲存廢棄物,遭環保局依違反廢清法相關規定,連續開罰。 「那農牧用地的話,是不是涉及違規,那我們來這邊做一個會勘確認。」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人員,向業者一一確認,這家位在台3線關西段,南華派出所對面的廢液處理廠,被民眾通報檢舉,總共有5筆土地違法使用,經地政處人員現場實際會勘後,發現農牧用地以及林業用地,確實不符合地目使用。 新竹縣地政處地用科科長 鄒怡明:「那4316是停車場用地這一塊,那他基本上他是已經鋪設柏油路面,跟有搭建貨櫃屋,那這個目前初步判斷,是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這門口的辦公室的部分,這兩塊目前是林業用地,目前初步判斷,也是不符合林業用地的使用。」 另外包括地號431-12的土地,部分被廠區占用,另外431-14的土地,則是業者做為沉沙池,這兩筆也都不符合農牧用地規定,而環保局人員現勘後,也發現業者違反廢清法相關規定,露天曝晒儲存廢棄物。 新竹縣環保局事業廢棄物防治科科長 廖浩伯:「我們今天發現他的廢棄物儲存部分,仍然有這個露天儲存的,一個違規使用的部分,處分了大概是,13萬2千元的一個罰鍰,有違反的部分,那我們這邊會做一個連續處分。」 新竹縣地政處表示,針對業者總共有5筆土地使用地目不符,違反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裁罰,並要求限期將土地恢復為農牧用地,地政處人員後續也將會進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