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家補習班老師於2020年暑假帶13位學童到新店區一處運動公園騎單車,其中一名8歲張姓女童在現場摔車撞裂門牙造成「缺角」,家長心疼不已,怒控3名帶隊老師放任學童在禁止騎車的斜坡練車,又不提供安全帽等護具,涉犯過失傷害罪嫌,求償117萬。台北地院審結,認為騎腳踏車本來就有自摔風險,3位老師並無過失,判決均無罪,並期許女童傷勢妥善治療,大人「發揮智慧思索」有無訴訟之外以更圓滿的方式落幕,仍可上訴。
▲女童騎腳踏車摔斷門牙,家長向師求償117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本案發生於2020年7月30日,補習班舉辦夏令營「單車日活動」,包括負責人和老師共3人,帶領13位學童從內湖到新店一處運動公園練車,當時8歲的張姓女童結束活動回家,被家長發現上顎門牙被撞裂有「缺角」,下顎與雙膝也有擦挫傷,急忙帶女兒就醫,重返活動現場查明女兒是在公園裡一處斜坡路段摔傷。家長質疑補習班放任學童在禁止騎車的斜坡練習,沒嚴防意外發生也沒提供安全帽、護膝護肘等護具,怒告3位帶隊老師涉犯過失傷害罪嫌,檢方偵辦後起訴3人。
參與帶隊的補習班的負責人表示,當天活動分組進行,張童並非他們的組員、所以不清楚事發過程,但出發前已提醒家長為小孩準備護具,夏令營無法免費提供涉及個人衛生的用品,且張童當天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吃冰、吃糖果和米苔目,沒反應遇到什麼問題,因而認為張童可能是在別處受傷。
▲8歲女摔車撞裂門牙,家長怒告補習班老師求償,判決破局原因曝。(示意圖/Shutterstock)
法官則查明,女童是自行跟隨他人騎下斜坡摔車,不是老師帶領,且這處斜坡斜率小於6.5%,相對平緩,一般人未必預判須積極避險,何況「騎乘腳踏車本來即蘊涵自摔風險」,縱然小朋友「萬一」自摔,也未必超出社會生活可容許的範圍,而且補習班出發前有提醒家長為小孩準備護具。
法官查明,張童是自行跟隨他人騎下斜坡摔車,不是老師帶領,3位帶隊老師能否提前防範,確實存有疑問,且該處斜坡斜率小於6.5%,相對平緩,一般人未必預判須積極避險,何況「騎乘腳踏車本來即蘊涵自摔風險」,縱然小朋友「萬一」自摔,也未必超出社會生活可容許的範圍。至於現場豎立的告示牌,法官函詢管理單位得知,用意是防止人車共道而擦撞糾紛,不等於坡度已達到禁止騎單車的高危險程度。
此外,在運動公園並無「一定要讓騎乘腳踏車的小孩配戴護膝」的公認準則,學騎腳踏車本來就可能摔倒、跌倒導致膝部擦挫傷,法官直指這是「法律上容許風險」。本案經多次調解均因金額落差太而破局,家長要求117萬餘元,再降至70餘萬元,補習班願賠32萬元,已釋出相當善意。法官認為,發生本案不幸結果,無論任何人均不樂見,期許張童牙齒傷勢能妥善治療,回歸日常,也期盼大人「發揮智慧思索」有無訴訟之外更圓滿方式落幕,據此判3位帶隊老師均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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