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今年4月偵辦槍砲案件,發現40餘歲張嫌經常進出一無尾巷透天厝,沿途亦會刻意躲避監視器,情狀令專案小組懷疑該處疑似為毒品、槍械交易處所。俟時機成熟,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票執行搜索,張嫌等人一見警方攻堅破門,情急之下,突發奇想將制式GLOCK_19C手槍及20餘顆子彈裝進塑膠夾鏈袋後浸入馬桶水箱底層,未料警方搜索之詳細,連天花板、隔間夾板都不疏漏,見所藏匿之槍枝、子彈遭全數撈出,張嫌只能俯首認罪。
追查發現,張嫌有吸食毒品及持有槍械等習性,終日遊手好閒,無正當工作,專案小組聽聞渠辯稱擁槍係防身之用,不禁莞爾一笑,全案訊後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案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國內非法買賣及改造槍枝之犯罪問題,對社會治安影響甚大,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亦始終致力消彌該等危害民眾生命安全之犯罪工具,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有相關不法情資,請勇敢撥110報案電話或至各警察機關舉報,共同打擊犯罪、淨化社會治安。
The post 槍藏馬桶仍遭警識破 appeared first on 報新聞 Mega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