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臺南市7月正式導入類固定式聲音照相創新設備,其兼具移動式高機動性、固定式全天候執法力兩大優勢,將搭配現行寧靜專案勤務,加強並擴大稽查142處路段,包括安平區永華路;中西區民權路、民生路、金華路;永康區中正路、復國一路;東區小東路、崇善路;後壁區172線等,強化嚇阻取締噪音車效果。
環保局指出,112年7月類固定式聲音照相投入稽查以來,較以往移動式聲音照相增加值勤時間12倍,共告發19輛,召回79輛,另自7月以來環警監聯合稽查共攔查 402 輛、改裝車開罰100輛、噪音檢測 32 輛,噪音超標7輛;檢舉網通知到檢174輛,不合格8輛。
環保局長許仁澤說,環保署已修訂於夜間時段或行經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特定區域如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十一條之情事將加重罰鍰,以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為例,罰鍰從原本的3,000元加倍至6,000元,累犯持續加倍裁罰到上限3萬元,搭配現行寧靜專案,可提升執法力道,希望駕駛人勿存僥倖心態,以免受罰荷包大失血。
環保局提醒,民眾應使用經認證的合格排氣管,且不隨意拔除消音設施。另若發現汽機車行駛間有噪音擾寧的情況,可提供明確的時間、路段、車號,並將清楚照片(或影像檔)上傳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 ( https://noisecar.epa.gov.tw/ ) ,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檢測不合格者將依法開單,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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