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烏日區1名67歲林姓男子,以為財神報投資獲利訊息來敲門,到銀行要匯款50萬元到詐騙集團指定帳戶,後經行員關懷提問發覺對於匯款用途支支吾吾,速通報警方前往瞭解後,林男才發現是詐騙老梗技倆,幸遇員警和行員機警,阻詐成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警員江柏松,8號15時許接獲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烏日分社報案稱,林姓男子在櫃台填寫匯款單,欲匯款50萬元。因匯款用途支吾其詞,判斷林男可能遭詐,故請員警到場協助。
員警火速趕往該分社後,向林男詢問款項用途,林男供稱該筆款項是投資用。經檢視林男與對方的通話紀錄,立馬看出端倪,告知這是詐騙集團慣用手法並搜尋多則有關假投資真詐財的新聞實例給林男看。林男恍然大悟才說,事實上是在8月初於交友軟體認識匿名林愛玲之女子,該女子表示能報高獲利的投資黃金期貨方案,林男心想能保證獲利即不疑有他,才到銀行欲匯款入金。幸遇到機警的行員和熱心的警員關懷提問,守住省吃儉用的積蓄,頻頻鞠躬道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表示,感謝行員協助攔阻詐騙,與員警共同守護民眾的財產,希望民眾能成為我們堅強的後盾,共同守護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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