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特斯拉及推特(Twitter)老闆伊隆.馬斯克在網路散播「大麻無害論」,法務部日前因應泰國大麻合法化發出新聞稿稱,引誘施用大麻,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都涉毒品重罪,綠黨主席李菁琪據此,今(11)日赴台北地檢署告發伊隆.馬斯克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
身為律師的李菁琪表示,依據法務部9日的新聞稿指出「行為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因此依據此新聞稿之內容,她對於伊隆瑪斯克提出刑事告發其散播大麻無害論以及公然於網路節目上抽大麻,更甚至放寬其所擁有之社交平台「Twitter」對於大麻廣告管制,而有鼓勵大麻合法化且有引誘不特定之一般大眾施用大麻之嫌,提出刑事告發。
陪同李菁琪告發的音樂創作者、粉專女網紅2人也自認因在其詞曲創作、粉專上曾有提及大麻相關言論,因此表示要向檢察機關「自首」。
台灣綠黨也對李菁琪的告發引伸說明指出,首先,對於「引誘」的定義需要明確。教導或討論大麻的健康、文化或經濟利益,與真正引誘他人施用大麻是兩回事。又如何確定單純的討論或學術研究,真的會導致人們施用大麻呢?
其次,全球多國均已對大麻進行合法化或解禁的研究,台灣是否要把包括馬斯克、歐巴馬等在內的國際名人視為犯罪者?這種絕對立場恐怕會讓台灣在國際上被視為與時代脫節。
再者,當世界多國都在評估大麻的醫療價值和經濟效益時,我國是否應該放下偏見,多方研究,而非一昧的打壓和禁止?
此外,台灣目前的毒品條例,與國際間有極大的出入。當全球許多國家已認定含有0.3%四氫大麻酚以下的大麻為非精神活性物質時,我國的標準卻嚴苛地維持在10PPM,這300倍的差距真的有其必要性嗎?
台灣綠黨認為,此次法務部的立場,未能從多角度去理解大麻議題,而是片面地以「打壓」的方式處理。這不僅損害了言論自由,更忽略了大麻所帶來的潛在價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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